7月15日讯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14日披露,海关总署日前发布的《关于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有关事宜的公告》(简称“《公告》”),明确药品监管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出口备案表》(简称“《备案表》”)可作为企业通关凭证,该《公告》充分采纳了厦门市上报的长效解决方案。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上述《公告》,明确药品监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表》和《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均可作为企业办理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相关申请材料。意即企业凭前述材料即可办理出口通关,彻底解决了困扰企业产品出口的政策限制。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士称,该市上报的长效解决方案:以企业申报出口备案时取得的《医疗器械出口备案表》,作为通关凭证,被海关总署新近出台的这一《公告》充分采纳。
据介绍,早在2020年12月,厦门市部分企业未在国内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产品出口受限。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与厦门海关和厦门市商务局沟通协调,明确阶段性解决方案:
由市场监管局为企业出具出口应急证明,厦门海关凭证明予以放行。
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共有280个出口项目凭应急证明顺利完成出口通关,及时有效地解决企业的难题,拉动了外贸出口的有力增长。
厦门市医疗器械工业产值占福建全省的八成。2020年以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着力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坚实保障,推动医疗器械产业的高速增长。
目前,该市新冠检测试剂出口额居全国第一,医用隔离眼罩成为国内重要生产基地。
统计数据显示,厦门市先后有93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向美国、英国、德国、阿根廷和西班牙等80多个国家出口防疫物资产品约227亿元人民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