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讯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落实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20〕21号)要求,盐酸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于2021年7月16起正式执行。我省将采用网上签订的方式组织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通过药械集中采购新平台签订第三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山西)中选品种带量采购三方协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机构范围
(一)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第三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莫西沙星注射剂上报预采购量的相关医疗机构。
(三)参与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配送工作的药品经营企业。
二、工作流程
1.医疗机构生成合同列表(购销三方协议)。
2.医疗机构推送合同给配送企业和生产企业。
3.医疗机构签订合同;配送签订企业合同;生产企业签订合同。
4.合同签订完成,签订合同流程结束。用户可下载阅览签订的电子合同并存档。
三、工作时间
2021年7月2日至15日签订三方协议
四、协议执行时间
(一)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将于2021年7月15日18:00时,集中调整中选产品网上采购价格。
(二)自2021年7月16日起,全省相关医疗机构按调整后的价格进行采购。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签订协议为正式签订购销协议,所有合同内容、数据具有法律效力,请相关单位务必谨慎操作。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一切法律责任由相关单位自负。
(二)签订合同时,必须要加盖单位公章及日期戳。盖章时请务必注意盖章位置。
(三)本次签订三方协议的医疗机构仅限于第三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莫西沙星注射剂上报预采购量的相关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另行安排。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