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米内不能有两家医保店限距渐成过去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6-09 11:40:32  阅读:94212+

  6月9日讯 随着上海、北京等地取消开办药店限距后,开办药店越来越便捷了。不过,有些药店还困于另一种“限距”。

  近日,山东兰陵县退休教师刘先生很生气:因为他需要购买替格瑞洛、阿托伐他汀、氯吡格雷等药品,“离家最近的药店不能刷医保卡,跑了大半个县城才找到一家有这些药也能刷医保的药店”。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有当地的药店经营者表示,这与当地医保定点药店“限距150米”不无关系。

  医保药店占比18%

  据了解,兰陵县目前共有零售药店400多家,但医保药店只有72家。按照这个数量计算的话,当地的医保药店占比仅为18%,虽然这与当地的医保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但从行业整体来看,这个比例是偏低的。

  最新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药店的数量有55万多家,医保药店39万多家,行业医保药店平均占比为70%,另据上市连锁的数据,其的医保药店店占比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在21世纪药店报近期走读主流连锁了解的情况来看,各大区域连锁的门店基本都具有医保资质。

  当地的药店经营者表示,当地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县城150米半径内不能有两家医保药店;每个乡镇也只能有一家医保药店。据了解,当地不少药店在申请医保资质的时候,都被这个理由拒绝。

  一位在当地经营药店6年,至今没有被批准医保定点的业主张先生表示:“临沂市9县3区医保局对医保定点药店的准入,唯独兰陵县有150半径距离限制”。

  张先生说,现在的医保药店,大部分是苍山县(2014改为兰陵县)时期(2014年1月21日之前)审批的,一些品种多、店面大、价格“良心”、服务周到的新药店,连续几年申请都不给审批。许多癌症等大病患者急用的药品只能到临沂购买,让患者非常不方便。

  而2月1日实施的《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对医保药店的申请作了这样的规定: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公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医疗保障基金收支、参保人员用药需求等确定本统筹地区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源配置。公众健康需求是排在第一位的,因此有不少地方还设置15分钟医保服务圈来满足公众的需求。

   “限距”渐成过去式

  事实上,对于医保药店“限距”,早在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决定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包括医保定点药店审批。此后,各地纷纷取消医保定点药店“限距”。

  2月1日实施的《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于药店申请条件中也没有“限距”一条。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提到,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零售药店均可申请医疗保障定点:

   (一)在注册地址正式经营至少3个月;

   (二)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地在该零售药店所在地,药师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

   (三)至少有2名熟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的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医保费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

   (四)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药品分类分区管理,并对所售药品设立明确的医保用药标识;

   (五)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药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医保人员管理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和医保费用结算制度;

   (六)具备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为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建立医保药品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医保编码;

   (七)符合法律法规和省级及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0年1月施行的《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医保门店审批设置是这样规定的:按照合理布局、满足需求、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总量控制、有所增长、强化监管的原则,依据区域内医药服务资源、服务人口、基金支撑能力以及参保人员医疗需求等因素,科学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区域布局规划,并统一向社会发布。

  如果兰陵当地药店经营者的说法属实,72家的医保店是否能满足消费者需求,是否符合合理布局等原则?

  目前,明确“限距”的只有河北等为数不多的地方。2020年8月施行的《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实施细则(试行)》中提到,新增定点药店应遵循“主城区或人群密集区,服务参保人群达 3000 人或半径 500米内无同类定点医药机构;非主城区或非人群密集区,半径 1公里范围内无同类定点医药机构的,可申报定点。对于县域内(非城区)或边远地区可依据布局情况适当放宽距离限制”等原则。即便如此,相对于150米,其“限距”范围也可以说是相对宽松的。

  没医保越来越难

  对于药店来说,医保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了。据米内网数据,2020年零售药店销售额达到4330亿元,而国家医保局的数据显示,医保个人账户将近半金额在药店消费,这部分金额有2000多亿元,可以见医保对药店的销售贡献度有多大。

  不仅如此,医保对于药店而言是重要的收入渠道,对于消费者来说,是否具有医保资质是药店品牌、实力以及是否进店消费的重要考虑因素。

  特别是对于一些慢病患者来说,只有医保店他们才会进去消费,但如果像前文所述,消费者要走很多个地方才能找到一家药品齐全的医保药店,这对于消费者和其他非医保点定点药店来说是不公平的。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上述72多家医保药店的具有较高的市场竞争优势的,加上多年来没有开放新的药店纳入医保,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垄断的地位。

  兰陵县一位经营药店15年某药店经营者邹先生表示:“如果是人为制造了行业壁垒,形成了个别药店垄断医保的局面,有失公平,不利于市场竞争,没医保的中小药店、单体生存会越来越难。”

  类似的情况早在以前医保药店“限距”时期就发生过。据羊城晚报报道,在2013年,广东东莞141家定点药店中某连锁占了94家,而当时东莞药店就有7000多家,这让参保人购药不便利,也让其他药店“声音”不断,希望相关部门能放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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