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贵州省中选品种第二采购年度工作有关事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4-23 14:11:45  阅读:91996+

4月23日讯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直属医疗机构:

  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贵州省中选品种采购工作于2020年4月20日开始实施,第一采购年度采购协议即将到期,按《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19-2)、《贵州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黔医保发〔2020〕30号)规定,为做好相关品种接续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种范围

  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贵州省第二采购年度品种目录详见附件。

  二、有关事项

   (一)头孢氨苄胶囊采购周期已满一年,不再执行。

   (二)各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及我省相关文件规定,做好各品种采购协议签订工作,优先采购使用中选品种,保障药品供应,确保第二采购年度任务量的完成。

   (三)第二采购年度相关药品上报预采购量数据及约定采购量下发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贵州省第二采购年度品种目录

  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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