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EGD-ZT21019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四篇 用户需求书”中“三、报价要求:(一)报价要求:★采购人以清单形式提供100种颗粒目录及饮片零售价,投标人须对目录清单内的每种药品颗粒的投标价,并计算出平均投标折扣(加权平均法)。”
更正为:“三、报价要求:(一)报价要求:★采购人以清单形式提供100种颗粒目录及饮片零售价,投标人须对目录清单内的每种药品颗粒的投标价,并计算出平均投标折扣(加权平均法)。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明细表》填入A“每10g饮片当量的配方颗粒投标价”,零售价为A*130%,加权平均投标价=A*用量占比(%)/求平均值(AVG);加权平均零售价=A*130%*用量占比(%)/求平均值(AVG);平均投标折扣=加权平均零售价/1.23。”
二、招标文件第78页技术评分中的第1项“中药配方颗粒品种数 提供符合国家或者省级检验部门质量标准复核品种报告,中药配方颗粒品种超过600种,得5分;中药配方颗粒品种400~500种,得3分;中药配方颗粒品种300~400种,得2分;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少于300种,得1分。”
更正为:“中药配方颗粒品种数 提供符合国家或者省级检验部门质量标准复核品种报告,中药配方颗粒品种超过600种,得5分;中药配方颗粒品种500~600种,得4分;中药配方颗粒品种400~500种,得3分;中药配方颗粒品种300~400种,得2分;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少于300种,得1分。注:提供符合国家或者省级检验部门质量标准复核品种报告,如若报告页数太多,可提供符合国家或者省级检验部门质量标准复核品种报告电子文档供查,并附真实性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定)。”
三、招标文件第82页的“3.价格:总分20分 本项目的价格分满分即20分。通过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平均投标折扣(加权平均法))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平均投标折扣(加权平均法)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pide;评标价)×20”
更正为:“3.价格:总分30分 本项目的价格分满分即30分。通过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平均投标折扣(加权平均法))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平均投标折扣(加权平均法)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pide;评标价)×30”
四、招标文件第4页“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4月20日9时00分至2021年4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4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4月30日14时30分至2021年4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4月3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招标文件第6页“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的“19.1 投标文件的递交、接收和密封”的“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 年 4 月 20 日 9 时 00 分至 2021年 4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4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19.1 投标文件的递交、接收和密封”的“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 年 4 月 30 日 14 时 30 分至 2021年 4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3.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4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六、招标文件第6页“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的“22.1 开标”的“1.开标时间:2021 年 4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1.开标时间:2021 年 4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1年04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如有与以上相关的内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
联系方式:严先生 020-81292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联系方式:田先生 198*****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 198*****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