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微信音讯,4月7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不合法行医罪对嫌疑犯梅某某批准逮捕。经查,梅某某在未获得医师资历的状况下,在疫情期间曾接诊多名咳嗽、咽疼患者。
梅某某于2006年从山东某医药大学毕业,在未获得医师资历证、运营执照的状况下,在杭州市萧山区开设一家私家诊所,违规接诊患者,别离于2010年、2014年两次被卫生部门查办关停。后梅某某替换诊所方位,持续运营,再次被卫生部门查办并移送公安机关,因其行为已构成不合法行医罪,于2017年8月被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7年10月,梅某某以其妻子的名义开设另一家诊所,并处理了运营执照,延聘具有医师资历的正规医师、护理前来坐诊。疫情期间,因坐诊医师、护理返乡未归,梅某某在没有医师资历的状况下重操旧业,私行在其运营的诊所内接诊患者,后被卫生部门抄获。
现已查实,梅某某在疫情期间接诊患者5名以上,部分患者存在咳嗽、流涕、咽痛等景象,梅某某均系简略查看患者状况后即开方配药,未采纳其他有用查验、查看或安全防范措施,部分患者提及梅某某在坐诊时乃至未佩带口罩。
4月7日,萧山区检察院对嫌疑犯梅某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议。
案子正在处理中。